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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31/2026-09072 分类: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6-08-27
名称: 关于永州市可立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永州艺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永州市雅思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办理办学许可证延续换证审批结果的公示
文号 :    
关于永州市可立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永州艺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永州市雅思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办理办学许可证延续换证审批结果的公示
2026-08-27           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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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经属地冷水滩区教育局实地核查、前置初审,市教育局开展材料审查、法制合法性审核,并报请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现就永州市可立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永州艺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永州市雅思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延续换证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予以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相关规定,经冷水滩区教育局实地核查、材料初审,永州市教育局法制审核及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同意永州市可立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与永州艺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合并办学、永州市雅思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现将审批信息予以公示:

一、审批结果信息 

学校名称

申请许可事项

审批意见

备注

永州市可立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永州艺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

予以许可

合并完成后按规定办理永州艺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注销手续;学生安置、教职工社保等阶段性工作按要求限期闭环落实。

永州市雅思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办学许可证延续换证

予以许可

本次仅延续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7年7月18日,不改变许可证登记办学地址,不视同确认实际办学地址合法,不视为完成办学地址变更审批,学校应当按整改承诺按期完成新校区整体搬迁,过渡期严格落实各项监管约束要求。
二、公示期限

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公示期7个自然日。

三、异议反映途径及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上述行政许可事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实事求是向永州市教育局反映情况。

1.业务咨询:0746-8211915(民办教育管理与行政审批科)

2.监督举报:0746-8211001(局机关党委)

3.邮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159号,永州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4.邮政编码:425000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留存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反映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严禁诬告造谣,对捏造虚假线索干扰行政审批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永州市教育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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